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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检察院召开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报告会
  • 2021-03-29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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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县委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有关要求和上级检察机关的相关部署,县检察院积极开展英模选树工作,并于3月27日召开选树政法英模和先进典型报告会,我院先进代表叶婷婷彭琳作个人先进事迹报告,激励全体干警坚定信念、对党忠诚、履职尽责、奋发有为。



叶婷婷:职务: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三级检察官。

工作经历:自2011年8月份进入单位参加工作,先后在公诉科、控告申诉科、反渎局、第二检察部等多个岗位工作。2013年被借调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跟班学习一年,2014年年初从控申科调到反渎局工作,2018年自侦部门转隶至县纪委后被调岗到公诉科,2020年3月内设机构改革后负责第二检察部工作,2020年8月,调整工作岗位到了第一检察部工作。

荣誉:获个人三等功2次、年度考核个人“优秀”等次3次

语录:我们作为一名检察人,只有在自己的岗位上尽力发光发热,踏踏实实给人民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才能实现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目的,才能做到习近平总书记说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

彭琳:职务:陆河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二级检察官。

工作经历:2009年12月进入单位参加工作,担任侦监科以及公诉科的内勤,被任命为助检员之后,开始独立办理批捕及公诉案件。2020年8月,调整工作岗位到了第二检察部,开始负责民事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荣誉:年度考核中多次被评为“优秀”等次,被授予检察工作“先进个人”、“优秀党务工作者”等荣誉称号,被汕尾市人民检察院授予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一次。

语录:我不去想是否能成功,既然选择了陆河检察,便只顾风雨兼程。青春无悔,选择无悔。我,愿将青春铸检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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