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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整顿】县检察院召开英模事迹报告会
  • 2021-03-29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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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扎实推进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大力弘扬英模感人事迹和崇高品质,营造学习英模、崇尚英模、争当英模的良好氛围,激励全体干警坚守初心使命,争当先进模范,3月27日,县检察院举行英模事迹报告会。




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彭宝国在会上向全体干警介绍了广东省政法英模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方旭和汕尾市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黄海钦2名同志的先进事迹。



01

方旭,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曾扎根案件管理部门13年,从“案管小白”到“行家里手”,打造了案件管理改革“深圳模式”、参与研发的案件管理系统被推广至全国、荣获“全国案件管理业务标兵”,始终保持“工匠精神”,他坚信“做好平凡日常,才能拥有星辰大海”。



02

黄海钦,现汕尾市陆丰市人民法院院长,进入法院18年,参与审理各类刑事案件两千多件,其中毒品案件占半数,从广东“人肉搜索”第一案,到利用感冒药提炼麻黄素案,他在司法实践中为多件新类型案件确立裁判标准。荣获全省禁毒先进个人、全国法院刑事审判先进个人、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立一等功一次、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三次,在中央政法委组织开展的“平安之星”网络宣传活动中被评为“平安英雄”。他一次次敲响正义的法槌,被称为“海陆丰卫士”。


通过弘扬学习本系统、本地区的英模事迹,号召全体干警学习方旭和黄海钦同志忠诚履职、为民服务、担当作为的优秀品质,激励和引领全体干警立足岗位、履职奉献,把学习英模和先进典型的成果转化为促进工作的强大动力,把学习英模和先进典型融入到教育整顿全过程,以信仰点亮法治道路、以生命践行初心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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